多元化解解紛勤,法律從業信念明
為全面深刻學習黨的二十大關于“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領會新時代楓橋經驗”工作要求精神內核,7 月 12 日,文法學院垚垚致遠社會實踐隊在系主任吳淑霞老師,以及張樂樂、張晶、沙家輝三位法學老師帶領下,赴山東正昀律師事務所開展專題調研,圍繞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與法律職業使命展開交流。
現場直擊:一站式平臺展現調解實效
在山東正昀律師事務所主任曲主任的引導下,實踐隊參觀了一站式勞動爭議多元化解中心和調解工作站。現場通過案例展板、流程演示等形式,直觀展示了“調解優先、訴訟斷后”的解紛路徑。隊員們就勞動爭議、鄰里糾紛等典型案例的調解技巧與律師展開互動,深入了解司法確認、訴調對接等制度運作細節。曲主任還提到,調解工作在古今中外都有重要地位,如古代西周就有“調人”之職,國外美國的ADR機制也體現了調解的價值,調解不僅能夠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還能讓當事人對“公平正義”有更貼近的認知。
深度對話:律師“調解經”傳遞職業信仰
座談會上,曲主任結合20余年執業經歷指出,隨著人民群眾法治意識的增強,當前民商事案件量激增且有大量堆積的趨勢。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深刻指出“我國國情決定了我們不能成為‘訴訟大國’。我國有14億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負!”強調要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曲主任對于法律工作者投身激活基層調解效能給出了自己的觀點和看法。他強調,律師調解需兼顧“法律訴求”與“真實訴求”,通過挖掘證據弱點、捕捉訴點變化,實現情理法融合的“動態平衡”。“調解不僅是結案,更是對人三觀的校準。”曲主任提出,壯大調解隊伍需吸納民間智慧,“樸素價值觀往往成為破局關鍵”。調解工作需要運用法律知識、辦案經驗,還要關注心理疏導,通過“三員三法三點”做好調解工作,實現多贏局面。
未來展望:知行合一,繼續奮進
此次實踐系文法學院強化新法學思維、深化校所合作的重要舉措。隊員們紛紛表示,活動顛覆了“訴訟至上”的慣性認知,更深刻體會到“天下無訟”的職業終極使命。此次活動有效提升了隊員的法律思維水平,激發了投身法律職業的熱情與興趣,并進一步明晰了法律從業者應秉持的信念,實現了職業觀與學習實踐的深度結合,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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